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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六进”宗教活动场所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富宁县委统战部 阅读次数:9604

一是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开展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国旗所承载的英雄先烈事迹及所蕴含的爱国和奋斗精神,进一步增强宗教人士的爱国主义精神,培养爱国情操,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增强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二是宪法及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重要阵地的作用,提高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教务活动及财产管理,维护宗教正常秩序,提高教务管理水平,推动宗教界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在各宗教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和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咨询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到信教群众的信仰生活中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信教群众头脑,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个认同同时,组织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相关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如富宁观音寺组织开展“五教同行、助力扶贫”为活动主题“宗教慈善周”济困捐款等活动,发动信教群众奉献爱心进行募集

四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县已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教风端正、管理规范、服务社会”的创建标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要求,把创建工作与宗教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创建方式,拓展创建内涵,凝聚创建合力,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民族团结一个宣传教育阵地,使宗教界人士成为民族团结宣传员和模范践行者,争做民族团结进步表率。

五是平安建设创建、和谐教堂评选进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县坚持把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中,纳入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中,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促进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建设的全面提升。按照“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和谐、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标准,同时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富宁观音寺被命名表彰为“2019年文山州和谐寺观教堂”。

六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以民族知识、家风家训、中华美德为主要内容,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内展现我国少数民族的概括、各民族的特点、节日以及蕴含优秀传统文化的小故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于家为国、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从中汲取营养,融会贯通,作为讲经讲道的重要内容。